中心开展《物权法》学习交流活动
4月14日下午,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利用双休日时间,组织中层以上干部,举办了别开生面的集中学习活动——《物权法》学习交流会。
本次学习活动采取了全新的模式,提前安排各业务科室《物权法》相关章节的学习交流任务,活动时轮流发言,提高了大家的参与程度。各科室都作了充分的准备,提前查阅资料,深入思考,从工作实际出发,探讨《物权法》对不动产登记工作带来的变化。发言中,李洪海、曹筱娟、裴彤林和钱绪贵等四同志,对照《物权法》的相关条款,结合平时工作中碰到的案例,提出了深刻独特的见解。
中心主任季峰同志在总结时指出,《物权法》的颁布出台是一个民族和国家智慧与尊严的体现,作为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法律,《物权法》的内容十分丰富,与我们的工作紧密相关,要求中心中层以上干部要先行一步,加深学习理解。一是结合实际,联系工作学习;二是深入思考,不停留在法律条文的表面,深刻理解法理精髓;三是运用有序,按上级部门的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有组织、有计划地用《物权法》规范登记机构的行为。
由于准备充分,组织得当,半天学习时间虽短,大家都感到收益非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