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化法规意识 规范房屋登记
为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提供优质服务
--市房产管理局负责人就城南新区房屋登记
发证工作答记者问
日前,就群众普遍关心的城南新区房屋登记发证等相关问题,记者采访了市房产管理局负责人。
问:为了加快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,市委、市政府明确了“重点向南”的城市发展方向,规划了45平方公里的城南新区,该区域内房屋登记发证情况如何?
答:1994年颁布的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明确了房屋登记实行“属地管理原则”,建设部、省建设厅也多次发文,明确要求统一房屋权属登记机关,一个城市只能有一个登记机关,区(含开发区、各类新区)级房管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。城南新区是我市新一轮城市建设的主战场,也是未来现代化新盐城的标志区。城南新区包含老城区、开发区、盐都区行政区域,市、区房管局都在该区域从事登记发证工作,既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国家、省文件精神,也造成了登记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的混乱,不利于群众和企业办证,不能适应市委、市政府城南新区大开发的要求,也不利于金融机构信贷发放管理。2007年,市委、市政府作出开发建设城南新区的重大决策,印发了《关于加快城南新区开发建设的意见》,并制定了《加快城南新区开发建设实施细则》,明确“城南新区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、商品房预售许可……等日常工作,由市房产管理局按照各自分工建设管理范围直接办理”,规范了城南新区房屋登记工作。
问:你局对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《意见》和《细则》已经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?
答:市委、市政府《意见》及《细则》出台后,我局高度重视,局长办公会议多次专题研究,并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,向本系统以及相关行业下发了《关于加强和统一城南新区房产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向社会发布了《关于城南新区房产管理工作的通告》。为做好城南新区房屋登记工作,筹备成立了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城南分中心,专门从事城南新区的各类房屋登记工作,并从2008年1月1日起已正式受理相关业务。
问: 下一步,你局对城南新区的房屋登记发证工作有什么打算?
答:一、坚持高起点、高标准建设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城南分中心。按照国家建设部房屋登记规范化管理要求配备各类硬件、软件,城南分中心与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实行专线联网,统一网络平台,统一业务口径,抽调业务骨干和服务标兵,健全规章制度,树立良好形象。二、树立大局意识,服务经济建设。围绕城南新区中心工作、重点工作,发挥好职能作用,对于重点工程、招商引资、企业改制等重点项目,凡涉及房屋确权、转移、抵押等问题的,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,按照急事急办,特事特办的原则,设立“绿色通道”,切实为重点项目排忧解难。三、严格依法行政,提高服务质量。以贯彻实施《物权法》为契机,依法行政,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;发扬“全国青年文明号”的光荣传统,以群众满意为目标,更新服务观念,创新服务方式。
问:为便于企业、群众办证,请你再明确一下城南新区的管辖区域、办证地点,好吗? 答:城南新区东至通榆河,南至新河,西至西环路,北至青年路,此区域内的各类房屋登记,均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,日常具体工作委托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。目前,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城南分中心办公场所正在抓紧建设,相关业务暂在盐马路10号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,新址落成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