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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三、更正登记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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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办理程序

申请—缴费—领证

2、申报材料

(1)盐城市房屋更正登记申请书

(2)身份证明

(3)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他项权证

(4)证明登记错误的材料

(5)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、法人资格证明/营业执照副本(单位)

(6)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

利害关系人申请的,须提供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。

 3、办结时限

证件材料齐全,手续完备,符合《房屋登记办法》的规定,自收件受理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
4、收费标准

登记费:普通住宅80元/件;非住宅550元/件。因登记机构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费。向一个以上权利人颁发权属证书的,每增加一本收取工本费10元。

配图费20元/幅。

5、受理部门

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法制科(房产交易市场三楼),电话:88366652。

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收件窗口(房产交易市场二楼南侧),电话:88355729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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