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办理程序
测绘委托受理、预约时间 — 现场勘测- 初步成果验收— 缴费 — 出具测绘成果
2、提供材料(复印件)
(1)房屋所有权证(含附图);
(2)土地使用证;
(3)分割后的房屋竣工图(二层及以上须经消防部门认可,一层须经规划部门认可);
(4)派出所关于房屋坐落的证明;
(5)其他必要的材料或者说明。
注:提供复印件时应提供原件复核
3、办结时限
证件材料齐全,手续完备,所有房间均能打开并独立进出形成自然间(套),房屋界址无争议,现场勘测一次性完成的,个人自建房、住宅楼(5幢以内)和一般综合楼10个工作日完成测算工作,并将初步成果交委托方验收,验收反馈无异议的1个工作日内出具成果,有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果;一次性委托幢数较多或复杂综合楼视情况双方约定。
4、收费标准
住宅楼:1.2元/平方米;工业厂房、商住楼:1.8元/平方米;多功能综合楼及其他:2.4元/平方米。(详见盐市价发[2004 ] 120号文件)
5、受理部门
市房地产测绘中心(盐马路10号二楼北侧),电话:88355809 |